金价暴跌案件分析_金价暴跌意味着什么
1.竞聘部门经理演讲稿范文
2.成都2男子骑摩托街头抢劫,价值3万金项链被抢,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如何?
3.论研究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及意义
4.哪个软件可以看金价每日变动?
"黄金佳"涉嫌非法集资被查封
其涉案嫌疑人肖雪(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廊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公司的资料来看,总部位于河北廊坊的黄金佳集团业务涉及金银投资、农业、房地产等多个领域,是河北最大的黄金投资公司,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被河北警方查封,主要负责人被控制,涉案金额巨大。而黄金佳集团在北京、天津、深圳、西安等9个省市都有分公司
竞聘部门经理演讲稿范文
思诺。
最让观众意外的是《唐人街探案》的结局,原本看似受害者的小女孩思诺(张子枫饰)最后却被发现可能是真正的幕后主谋,尤其是她诡异的一笑吓得不少观众惊出一身冷汗。
陈思诚透露,这个笑容是选角的重要依据,试镜时他就要求演员展现可爱的笑容和邪恶的笑容,最后选中了张子枫。
不过,为了保持悬念,陈思诚一直都没给张子枫看剧本结局,所以前面天真可爱的状态基本都是在不知道有大反转的情况下让她演的。
扩展资料:
《唐人街探案》灵感来源于《最强大脑》:
《唐人街探案》中刘昊然饰演的小神探秦风堪称“人肉照相机”,有着过目不忘的惊人记忆力,并借此找到了侦破案件的关键钥匙。陈思诚说,这看似有些特异功能,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他创作的灵感就来源于《最强大脑》。
作为《最强大脑》的忠实观众,陈思诚不仅前往录制现场取经,还和选手李威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他之所以能够过目不忘,其实是一种记忆法。中国现在有一些人专门练习这种记忆法,当然,也有人真的天赋异禀。”
人民网-结局留悬念是为续集铺垫??陈思诚解密《唐人街探案》疑云
成都2男子骑摩托街头抢劫,价值3万金项链被抢,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如何?
竞聘部门经理演讲稿范文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下午好!
此时此刻,我本着锻炼、提高自己的目的平静地站在这挑战与机遇并存,成功与失败同在的演讲台上,展示自我,接受考评。现就此做述职演讲。
这次能参与xx支行营业部经理岗位的竞聘,首先要感谢分行和支行领导为我们创造了这次公平竞争的机会。谢谢各位。
我叫xx,现年26岁,2006年7月我大学本科毕业于xx经济管理系。同年到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研究生班进修一年,次年6月参加了xx省农村信用联社招工考试,应试合格被招录到xx市农村信用社工作,做过综合柜员,柜台主管等工作,2007年11月哈尔滨银行建三江支行成立,经详读哈行招聘广告,探究了哈行的发展空间与前景后,我毅然放弃了较为优越的xx农村信用社的工作,选择报名参加了哈行建三江支行的招聘考试,应试被招录到哈行建三江支行。先后在建三江支行的事业保障部,营业部工作。做过政务、文秘、库管员、携款员,复核员,atm管理员,票据交换员等工作。担任过团支书和大堂经理。2009年6月分行决定筹建哈尔滨银行xx支行,承蒙分行领导信任,我被委派到xx,负责xx支行的选址,租房,监督装修等筹建事宜。xx支行成立后被任命为xx支行营业部副经理至今。
经过几年银行工作的锻炼和组织的培养,并通过努力,自己的综合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始终坚持尽全力做好组织交办的每一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组织和同事们的认可,先后获得了诸多荣誉:08年初组织并参与了三江支行“案件防控知识竞赛”,所代表的队获得了第一名,我个人被评为最佳选手;2008年被三江支行评为“2008年度服务标兵”获“2008度最佳贡献奖”。任三江支行团支书期间被建三江分局团委授予“优秀团干部标兵”。特别是任xx营业部副经理期间,在唐经理的言传身教下,我努力配合经理的工作,并虚向唐经理学习,使自己在业务、柜面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自己对能胜任营业部经理这一岗位充满了自信。同时我也深深地感到机遇和挑战并存,成功与辛酸同在。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的工作思路是:
一、勤奋学习、在学习与实践中提高自己。
具体我要读好人生的二本书,一本是有字的,那就是理论书籍和文章;一本是无字的,就是实践。无志不足谋远、无才不足博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要把学习视为获取知识、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对此,我要把加强自身学习和组织员工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我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善于思考,加强对哈行营业部以及全行工作的研究,坚持把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学习推动实践、以实践促进学习。使自己的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
二、要求真务实,解放思想。
对此我要在工作中讲求“三实”即: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单位是这样、一个人也是这样。工作千头万绪,全靠落实。如果我竞聘成功,我将以支行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已任,力求把组织交办的工作做实做好,让领导放心
三、努力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
责任胜于能力。责任是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它伴随着每一个生命的始终。对于民族而言,只有每个人都承担责任,民族才能真正崛起。对于个体而言,只有选择责任,承担责任,坚守责任,才能真正增强内控力。如果我竞聘成功,加强对营业部门的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促进xx支行营业部上新台阶就是我的责任。对此我会认真履职,负起责任,尽全力打造出一个品牌的xx营业部。
如果我竞聘成功,我要强化两力,确立三个观念,
强化两力:
一是强化团结群众的凝聚力。人心齐泰山移。一个部门的经理能否把部门工作搞上去让领导放心。打造出一个品牌的部门,最根本的一点就在于能否把部门员工最大限度地团结在一起,凝聚人心,鼓舞人心,带领部门员工认真完成支行交办的各项工作。做为一个部门的经理,除了对下属严格要求,严密制度,严守纪律的大胆管理,还应讲究领导艺术。为此,我会把提高员工的素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放在对营业部管理工作的首位。努力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团结,办事讲效率。以自身的行动带动员工。从而凝聚合力,增强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在工作中形成动力,使部门成为一支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集体。
二是强化率先垂范的感召力。“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这是我在几年的工作实践中的切身体会,做为一个部门的经理要把工作摆在首位,事事要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率先垂范。
确立三个观念:一是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二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三是牢固树立自律的观念。 具体是淡化作官的心理,强化奉献意识,视名利如水,看事业如山;强化公仆意识,尽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更主要的是做人处事要坦荡,诚信。将脚踏实地视为我的人生宗旨。
通过这次竞聘,我愿在以后的工作当中,以常人之心对待自己,以坦诚之心对待别人,以火热之心对待事业,以淡薄之心对待名利。为哈行的发展与壮大,我要励精图治,立足本职,专研业务,勤奋工作。在求真务实中认识自己,在积极进取中不断追求,在拼搏奉献中实现价值,在竞争中选准自己的坐标。胜固可喜,败亦无悔!
谢谢大家!
竞聘部门经理演讲稿范文二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我站在这里,面对朝夕相处的领导和同事,心情非常激动。我本着进一步锻炼自己,为单位多做贡献的宗旨,参加本次***(岗位)的竞聘。首先非常感谢单位,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这么好的竞争平台,让我们可以在这里展现风,同时,更要感谢这些来一直关心、帮助和爱护我的领导和同事们,是你们给予我信心和勇气,让我今天站到这个演讲台上畅想未来。
我叫***,今年***岁,在20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有幸结识来到精炼厂。本是英语专业出身的我,对黄金交易这个行业了解非常浅薄,远也不知道在预计金价方面有那么多的高手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谋得了巨大的利润。2011年6月1日,由于工作的需要,我被领导安排到了投资分析部,在这个部门,我经历从唯一员工到后来的三名同事,从刚开始的刘春晓做部门经理到后来的姜经理带领我前进,从刚开始对业务的懵懂不知,到后来深深爱上预测金价这个行业,不谦虚的说,我见证了这个部门的每一步成长。虽然说投资分析部从来没有真正的独立过,但与它同甘共苦的这么多年来,我已对这个部门对这个岗位有了很深的感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随着这些年的工作历练与学习充电,我的工作经验日渐丰富,理论知识日益扎实,我已具备充分自信担任***一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预测金价不外乎基本面和技术面两个工具。投资分析部成立之初,大半年的时间里我都是一个人呆在办公室,很多人可能会疑惑,你都在办公室里干什么。我可以告诉大家,正是这大半年的时间,让我更加直接地接触到了这份工作,也给了我更多的机会投入到研究基本面的工作中去。随着部门的成长,我又紧紧跟随交易部姜经理的带领,不断深入到我所热爱的工作中,研究黄金就是研究世界,基本面的分析可以说综合了很多门学科的知识,我可以为了一个金融术语,翻遍所有相关金融的教材。记得,当初为了学习金融知识,我坚持在繁忙地工作中,利用生活空闲将所有的大学相关的讲课下载下来学习,凭着自己的努力,如今我已具备系统的金融知识及娴熟的业务技能。也让我更加坚定信念,只要是我认定了想学的东西,我一定是那个韧性最大百折不挠,能让所有人感动的人。
在以往的工作中,大家可以看到每个月我配合姜经理所出分析报告,我们可以毫不谦虚的说,我们做的分析报告,不管从准确性还有报告质量,都不输任何一家外聘分析机构,我们从对行情的回顾总结,纠错,本月需关注的重大,总结出可能影响金价的主线,力争做到分析的有力度和深度,力争做到有自己独立的想法,再纷繁复杂的市场中保持自己的清醒,而不是人云亦云,我们做的报告是有思想有观点有想法的。对希腊问题的关注,美QE3预期,美国经济复苏的力度均是我们长期关注的热点。虽然支撑一份分析报告最重要的是结论,也即是大家关心的涨还是跌,即使预测的不准确,我们也会积极纠错,分析总结出现失误的原因,因为只有这样,水平才会提高。大家可以从我们所做的分析报告感受到我们对金价预测的诚意。
技术面的分析是我的欠缺,虽然我一直坚持这方面的学习,但由于前期我全心地投入到基本面的分析中,在技术面的分析上入门较浅。但我深知技术分析的要义在于验证,书本上已有的理论一定要拿来验证,集合百家独成一家方位可行之道。技术分析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对行情的之道意义非凡,是最直接最直观的预测行情的工具。基本面分析的很多弊端可以通过技术面来弥补,因为之前我属于基本面派,对很多两者有机结合方为预测行情的可行之道。之前我对技术面的学习严重不足,现在也处于起步状态。在近期的行情预测报告中,可能我所划的图形的技术派眼里稍显幼稚,但均是我自己的理解和总结,无抄袭成分,而且我在做分析时,我总是喜欢兴致勃勃地投入到基本面的工作中,然后再绞尽脑汁地挤出技术面分析,现在我发现其实做技术也同样非常有意思,对行情的预测更加直接和直观,因此如今我首先进行技术面工作,第一步完成图形画作准备,再进行技术面工作。随着工作程度的日渐加深,我逐渐发现对各种技术图形走势的总结和纠错是一件很有乐趣的事,看似枯燥的技术理论其实沉浸于其中也同样能找到乐趣,在不断的分析判断然后验证的过程中,找出真正有效适合自己的技术分析工具,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也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同样值得我们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去钻研。
成绩属于过去,成就未来。回首过去,我所走过的每一步,都渗透着组织的培养,都凝聚着领导的关心,更有各位同仁的默默奉献。我想,***(岗位)不只是一个有吸引力的职位,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如果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工作,为我们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保证每月分析报告的质量。保证对行情的区间判断和趋势判断较高的准确性,起到对自产黄金销售的指导意义。
2.打造优秀的分析团队,做好对外的宣传,具备对内对外讲课开课的能力。讲课也不外乎有关预测金价方面也即是基本面技术面两个方面。
3.从小量自产金卖起,锻炼自己对行情的预测分析能力,摸索出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
成功是得到所爱的,幸福是爱所得到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事,面对着大家信任和期待的目光,我看到了希望的所在,同时也意识到压力和责任的所在,但都必将成为我们工作的动力。如组织选择了我,我坚信自己有能力在***的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古人云:不可以一时之得意而自夸其能;亦不可以一时之失意而自坠其志。不论这次竞聘结果如何,我将继续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及配合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尽心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为我公司发展事业添砖加瓦!
谢谢大家!
竞聘部门经理演讲稿范文三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在这里参加公司经理的竞聘演讲,心情十分激动。
同时非常感谢分行党委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展示自我、检验自我的舞台。我竞聘的职位也是XXXX部经理。刚才两位竞聘者做了非常精彩的演讲,使我在为他们喝彩的同时也倍感压力。不过,竞聘这个岗位我也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
一、多年来的工作锻炼了我较好的心理素质。我从不因心情而影响工作、干净干事、干练干事,具有一定的果敢决策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有工作积极进取的信心和勇气,就拿这次竞聘来说,我站在这里,就是在迎接挑战,从挑战中发现自我、改进自己的不足,也想通过自己的行为向大家证明:镇雄移动的员工是开拓进取的员工,是敢于发出挑战并迎接挑战的员工,是永远的挑战者!既然是挑战,就一定会有成功会有失败,如果这一次失败了,说表明我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我会更加努力的磨练自己,提高自己。各位同事让我们用全部的真诚和智慧,去迎接改革路上方方面面的挑战,去迎接时代暴风骤雨的挑战,让我们镇雄移动在挑战中立于不败之地,去拥抱时代的辉煌!
二、是优质服务上突出抓“三化”。即品牌化、专业化、市场化。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我们必须树立*行自已的品牌,除了打造品牌金融产品,我们要花大气力培养自己的“品牌员工”、“品牌服务”,将其进行大力宣传和形象包装后,向社会推出这些特色品牌,使这些品牌成为公众心目中的首选。在服务的专业化上,突出抓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使职工成为“行家里手”、“多面手”,面对复杂的客户需求,培养复合型的人才。面向客户市场的需求,大力推广和完善服务手段。引导员工改变“以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开展“换位思考”,把方便让给客户;延伸“一米线”后续服务,扩大代理理财范围;让“客服热线”真正热起来、使“投诉热线”真正起到亮丑的作用;开展“行长(主任)接待日制度”,拉近管理层与客户之间的距离;切实推行“首问负责制”,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推诿拖拉。
三、我比较年轻,精力充沛,处于人生的黄金阶段,并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对于工作有雷厉风行的作风。
我敢于创新、思想敏锐,善于接受新事物,并能根据实际情况,大胆设想管理方法。我对人热情,办事耐心。这一点,对一个营销经理来说是不容忽视的素养。营销本身就是服务。对自己身边的姐妹弟兄们我对他们作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我会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对自己的顾客我会用微笑向他们展示移动服务窗口的热情。耐心倾听他们的要求,细心处理他们的每一件事,用心解决他们的投诉。
如果竞聘成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我想,只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我会很快适应这个工作岗位的。我竞聘上这个岗位以后,我的工作宗旨是:“以人为本,注重效益,热情服务。”工作的质量上,我会做到准备到位,服务到位,巡查到位,处理到位的等“四个到位”。我会在公司的领导下,在店面经理的具体指导下,团结身边的兄弟姐妹们,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公司中建立一种能够激励每个员工发挥他们创造性工作能力的管理体系;建立一种全新的广告理念,来适应现代广告市场的需要。
2、针对市场中未预期到的情况和最新的竞争压力作出最快的反应,调整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针对公司的各项决策,在民主与集中的基础上给每一位员工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这是合作和信任的基础。
3、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内部沟通与业务协调,提高服务效率。客户经理一方面代表整个银行与客户建立和发展关系,同时也积极协调银行内部的相关业务部门,共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或解决方案,提高服务效率。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易事快办,难事妥办,靠特色服务赢得客户。
4、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对工作不拖、不等、不靠、不推,不但用力去做工作,而且用心去做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既热情洋溢,又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在社会上、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建行人”形象。靠诚信守诺留住客户,靠特色服务赢得客户,靠良好形象和优质服务拓展客户。
最后,无论当不当选,我都要注意自身的廉政建设,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以律己,防微杜渐、清廉自守,不干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谋求职务待遇之外特权和非法利益,要公道正派,对人对事,一视同仁,要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和公司、分公司的各项制度,主动接受上级和员工的监督,要注意倾听员工呼声,关心职工利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分配,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以上观点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论研究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及意义
2022年6月21日,成都两男子骑摩托街头抢劫,这起案件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同时受害者的金项链价值3万元,不过受害者也是及时报警。当地的派出所也已经立案,目前案件的进展情况还是不太清楚的,毕竟警方并没有对外回应案件。不过这件事情出来之后,当地人也是纷纷表示,在这一片区域经常会有人抢劫,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案件也没有得到处理。
其实根据这名受害者的女儿了解到,因为和父亲在这片区域处理工作,自己也正在打电话,然而这两名男子刚开始骑着专业的摩托车,在附近溜了一圈,可能人有些少,就没有下手。等到第二次出现的时候,周围的人就比较多了,所以看准时机,将父亲佩戴的项链当场扯断,给父亲的颈部留下了疤痕。这位女子也是立即报了警,立了案,不过因为这两名男子保护的比较好,同时车辆也是没有车牌号的,根据监控显示,两个人也是逃到了不知名的地方,所以案件的发展并不是很明确。
因为这款项链的金额还是比较大的,同时父亲对于这条项链也是有着相应的留恋,毕竟购买了七八年,是有着相应的感情,所以这名女士也是没有特别的焦急,表明相信警方的力量。其实小编是不太建议大家佩戴这些贵重首饰的,虽然金子随处可见,但是现在的市场金价还是比较贵的,所以这两名男子也肯定是因为没有工作,想要抢劫一些贵重物品,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因此大家在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走正路,同时不要露富。很多人认为自己买了个金项链,买了个金手镯,就出去炫耀,然而这样的人是抢劫犯的重点对象。如果只是单纯的抢劫首饰倒还好,如果出现了伤亡,就得不偿失了。另外大家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没有办法通过一己之力,追回丢失的金项链,所以还是要报警。相信警察终究会将这起案件处理完毕,给受害者相应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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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是对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的民事法律制度,由于侵权行为的对象不同,损害赔偿可以分为三类:一、对财产的损害赔偿;二、对人身的损害赔偿;三、对精神损害的赔偿。经过学术界不懈的探讨以及司法实践,虽然在精神损害赔偿理论研究方面有所进展,审判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我国目前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还不够成熟完善,尚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司法实践中也因此对该问题的处理上出现较大差异。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对精神损害赔偿某些方面做一下补充和探讨。
一、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概念的界定
精神损害是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起点,是精神损害赔偿中最核心的概念,它的准确定义有助于我们理解精神损害能否赔偿?赔偿的范围是在哪里?赔偿的数额如何确定?也有助于司法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正义,更好地更全面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精神损害的这一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均没有做出明确界定,而《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则仅仅提出了这一概念,也没有做出相应的解释。但是,精神损害这一概念在理论上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学说。广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 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精神痛苦主要指自然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 理、心理上的痛苦,导致自然人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绝望、恐惧、 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精神利益的损失是指自然人和法人的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 和身份利益)遭受侵害。如名誉受到毁损、荣誉权受到侵害等。狭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 就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因自然人 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这些不良情绪,在学术上统称为精神痛苦。狭义学说的观点使用生物学的观点来理解法律上的精神损害概念,所以,狭义学说认为法人是没有精神痛苦的,因而不存 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而广义学说认为法人虽无精神痛苦,但也有精神损害。这两种学说尽管都不无道理,但比较而言,笔者认为,广义学说对精神损害的涵义理解更为准确 、更为科学,更加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更符合现代侵权法发展的必然趋势,更加有利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有权利就有救济。当我们合法的权利遭到侵害,我们必须寻找相关的途径进行有效的救济。精神被损害,民事权利受到侵犯,规定精神损害赔偿则是相当重要的,这实质上就是保护我们的,就是捍卫我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的理念,就是为我们的权利提供有力的救济。目前,随着“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屡屡见诸报端,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逐渐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晰的法律条文对精神损害赔偿这一概念做出准确地定位,在学术界也还没有完全形成系统的理论论述,这为一些不良分子侵害他人合法权利提供了便利条件,对全国各地的司法实践制造了一些障碍,不利于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因此,笔者强烈呼吁各界认识统一看法,达成一致意见,以便早日在法律中准确界定精神损害赔偿。经过对法学界前辈们成果的认真学习与刻苦研究,在综合各学者们的先进思想的基础之上,笔者觉得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界定为:民事主体因人身侵权行为直接诱发或其他侵权行为间接诱发,致使受害人受到不法侵害,从而导致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不法侵害人取非财产方式(主要指这四种方式: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无法达到起维权效果时,由不法侵害人对受害人的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实行金钱赔偿的民事责任救济手段。
对于精神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笔者仅仅只是尝试做一点研究探讨,希望这两者概念的界定能准确,强烈期望立法界早日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精神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以便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
1、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提出
(1)、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的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即指因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并可依法获得精神赔偿的受害人,也即精神赔偿的权利人。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既可以是受害者本人,也可以是受害者的近亲属。但在确定精神赔偿的权利人时,只能是固定的单项选择,而不能随意选择或双项选择。即受害者未死亡的权利人为受害人本人,受害人死亡的,权利人为受害人的近亲属。这样规定,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仔细研究一下,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当受害者死亡精神赔偿权利人为其近亲属时,权利人和受害者是否一致?二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权利人和受害者一致即属同一人,那么又如何对待因侵权行为致残的人的近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因侵权行为造成精神损害的称之为直接受害人,因直接受害人的损害而引起精神损害的姑且称之为间接受害人。 间接受害人即为直接受害人的近亲属。根据社会学的有关理论,人是具有社会性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一个人,既然生活在一定的社会中,不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关系。其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就是家庭关系,人总是生活在某个家庭里的,而家庭就会有亲情的存在。因此,一般情况下有直接受害人就会有间接受害人。那么,当直接受害人死亡后,作为权利人的间接受害人其行使的精神损害赔偿权,到底是自己的权利还是直接受害人的权利呢?由于精神不能直接转化为财产,它与生命息息相关,生命结束了,精神也随之消失,这样就不需要任何手段来加以保护。同时,法律中对侵权致人死亡的给予一定的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对受害人死亡的安抚费。它不是安抚死者,死者因死亡而无须安抚;它是安抚生者,是对生者因受害人死亡承受悲伤痛苦的安抚或精神补偿。所以,间接受害人行使的应该是自己的权利,是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进行保护。既然直接害人死亡后,间接受害人可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行使索赔权,那么,在直接受害者致残时,如何对待间接受害人的精神索赔权呢?不容否定,直接受害者致残时会给间接受害者带来精神损害,而且在有些情况下(例如直接受害者高度残疾,面目全非、生活不能自理)间接受害者的精神损害程度不亚于直接受害者死亡时的精神损害。因此,对因直接受害者致残造成间接受害者的精神损害,法律也应给予保护。
(2)、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认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即指何种侵权损害情形下予以精神赔偿的问题。值得高兴的是,我国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的确定,已经由原先的保护部分人身权和人格权扩展为保护人身权和人格利益,因为我国法律已经有了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具体准确界定,所以本文将以该解释简单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颁布的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此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反之,不符合以上范围情形的则不得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原则。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指赔偿精神损害的折价数额。人的精神和生命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但是在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确定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数额是相当重要的。而要准确地计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首先就要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原则。可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原则,学者、专家有不同的见解,这也一直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难题。而且,在我国的立法中却是一片空白。笔者在考察各国情况、通过诸家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原则应该是如下:
(一)抚慰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首先,要通过物质制裁加害人还受害人以公平和正义,抚慰其受到的创伤的身心。加害人的侵害,是对受害人无理索取和野蛮的践踏,其自身并没有陷入与受害人相近似的困境中。法庭以经济利益以外的其他方式处罚,不以其侵权获得的利益和快感来衡量,也就体味不到自身错误的轻重。在这种情感体验下,加害人会无限制重复其行为,以寻求同样的快感和更大的利益。在加害人的侵权行为发生后,法庭判罚其相当数额的罚金,可使受害人意识到其行为非但不能给自身带来利益,还会直接导致自身利益的损失,是要付出相当代价的。这种直接的、缘于其行为的物质损失,是将损害变通的转移回造成这一损害的负责人自身以应对损害的不良后果,这是社会对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是对受害人最深刻的抚慰。起抚慰作用的制裁必须要以足够的赔偿金为基础方能见效。
其次,精神损害虽不能以金钱衡量,但抚慰受害人精神痛苦的物质条件是可以用金钱衡量和支付的,这种赔偿不是以相当的价值替换特定的损害,而是具有抚慰性,用以填补因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的损害,赔偿具体化就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对人身权受损造成精神损害的民事救济手段,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通过加害人的经济赔偿得到减轻或消除,对受害人起到抚慰作用。受害人在遭受侵害后,往往处于内外交困的弱势,仅通过其自身的努力或侵害人的其他承担责任的方式,很难摆脱困境。而精神损害赔偿让受害人获得金钱,意在给予弱者一种补偿的快意和满足,对冲掉部分不良情绪。并以赔偿的金钱为支付手段,向医疗机构、商业部门寻求服务(如去医院治疗生理或心理上的病痛),在更广、更深的层面上进一步消减精神痛苦、宣泄压力、抚慰心灵。精神损害赔偿通过这种改善外部环境的办法,帮助受害人克服不法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消极影响,尽快恢复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平和其心境,尽早的步入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轨道。抚慰个人既是稳定社会。但这种抚慰的效果,必须要以足够的赔偿金为基础才能得以发挥。
(二)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有所限制原则;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有数限制原则又称对精神损害赔偿适当限制原则,其基本含义是,在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时并非毫无限制。对于精神损害,可请求金钱赔偿。但是,因为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抚慰性质的,这就决定了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赔偿数额时并非毫无限制。对于赔偿的数额应该有所限制的具体理由如下:首先,精神损害赔偿中的经济赔偿的本身并不是其真正目的,其真正目的是为了以财产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补偿受害人数遭受的精神损害,抚慰受害人,从而有效遏制致害人再次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这也是精神损害赔偿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的内涵。其次,“人们对赔偿金额的合理期待也应符合社会的一般价值取向,与我国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外的高额精神损害赔偿案例不乏存在,但这并不符合我国目前的现实国情。目前,我们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是很发达,公民的经济收入仍属偏低。如果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加以限制,一味满足受害人的要求,是脱离实际,而且难以执行。与此相反,精神赔偿数额过低,不但不能抚慰受害人的痛苦,实际上也起不到补偿作用,甚至连受害者的诉讼成本和求治费用都不能弥补。赔偿过少,也意味着对致害人的放纵,对其行为的肯定。因此,精神损失赔偿范围和数额只能在经济合理的范围内去考虑,要在对受害人有效抚慰、对致害人有力惩戒和双方实际生活水平中考量,从而划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从中选择一个相对的平衡点。
(三)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法官自由裁量原则在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中的基本含义是指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案件的具体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利。一方面,我们将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定位于抚慰受害人的精神痛苦,而精神痛苦客观上的描述却做不出数理评价。由于精神损害与物质赔偿没有内在的比例关系,而受害人个体差异的存在,使其对精神痛苦感知程度不一,精神痛苦的个案差别因此比较典型。统一确定赔偿数额没有科学依据,个案的公平、公正需要在法律的框架规范下,在个案当中具体考察斟酌、平衡确定方能实现。另一方面,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刚建立不久,缺乏操作经验,不适宜在幅员辽阔、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土上建立统一的硬性规范。综上考虑,最好由法律赋予法官和合议庭拥有自由裁量权,适用自由裁量的原则,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根据法律的一般规定结合法官的实践经验,由法官根基不同案情,从受害人现实感受出发,完成一段与受害人相近似的心路历程,感受并衡量其心痛轻重,以法官公正之心,确定一个具体的赔偿数额。法官在庭审中应该对于已经收集的和庭后依职权调查的各种证据、资料和信息,做出一种判断,确保案件的精神损害事实的真实存在。既而,法官或合议庭对于该损害是否应该给予赔偿以及赔偿数额应该怎样去认定。笔者认为,这一原则的确立对于法官及合议庭的司法是相当重要的,我们应该在我们的精神损害赔偿立法中早日确定该原则,从而有利于我国法制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强化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效果,加强当事人切身的合法利益的有效保护。
3、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因素。
人的精神和生命是不可以用金价来衡量的,但在精神损害赔偿中确定一个统一的公平合理的赔偿额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法制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关系到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社会效果,关系当事人切身的合法权益。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审判人员在按上述原则指导操作的同时,还应着重考虑案件中的一些相关因素。这些因素有法定因素也有酌定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以法定因素为主,酌定因素为辅,两者互相结合,不可偏废,才能做到公平合理,否则有可能显失公平。
1、法定因素
(1)、侵害人过错程度。侵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侵权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一般而言,在因过失、无知或无意侵犯他人精神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失的情况下,侵权人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比故意或恶意侵害他人精神利益造成同样严重的精神损失时要轻一些,即后一侵权人比前一侵权人应支付更多的精神损害赔偿费。
(2)、侵权人是否获利,获利数额多少。侵权人如果获得利益了,那么必然地受害人利益会受到这样或那样的损失,因为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利益是一定的,它总是从这一方流向那一方,那一方流向另一方。同时,侵权人获得利益的多少是与受害人利益的损害成正比的,侵权人获利多,受害人损害程度大,反之,亦成立。
(3)、侵权行为的方式、场合和范围。这主要是指侵犯精神利益的行为以不同方式、在不同的场合和范围内实施,会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多少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在朋友间或家庭中等小范围内侵害他人精神权益与在单位中或公共场所侵害他人精神权益之间;用口头散布与用大小字报、报刊杂志散布侵权言论之间,后一类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应比前一类侵权行为的侵权人承担更多的数额。
(4)、受害人精神受损害的程度和后果。即受害人精神痛苦的轻重。对不同程度的精神损害做出相应的损害赔偿数额,不能对于遭受精神损害的所有受害人不论其精神损害的程度而给以相同的赔偿,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合理。
(5)、侵权行为的社会后果和社会影响。不同的侵权行为,由于其各个因素的影响,最终导致的社会后果和社会影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如果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大或社会后果严重,则应多赔;相反则应该少赔。
2、酌定因素
(1)、当事人主体的类别。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侵权主体,其致人精神损害的后果和影响,比公民要严重的多,一般应多赔;但是对于知名人士或新闻传播者致人精神损害的后果和影响,虽然比一般公民要严重的多,但是不能多赔,因为这是特殊对待,是对公平正义的曲解。受害人的社会地位不宜作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或参考依据,否则,将在司法实践中造成鼓励人格不平等的既定事实,这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相违背的。
(2)、社会状况的影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展呈现出各式各样的社会状况。改革、开放的格局使我国物价、工资、公民的收入等可能不断变化。社会现状的诸种因素直接决定着社会的影响。因此,它或多或少会反映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问题上来。当前,我国的物价在不断上涨,我们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时候就不能判定赔偿数额太低,也应该相应地提高赔偿数额。
(3)、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具体数额。
也有人把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即其经济状况作为确定赔偿数额时应考虑的因素。笔者认为,加害人的经济状况不能作为考虑因素,不能因为加害人经济状况条件差,就赔的少,同时,也不能因为加害人经济条件好就赔的多。
以上关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原则和考虑因素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定义,只是作为司法实践原则性指导。为了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笔者认为虽然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个统一标准目前比较困难,但是在地区范围内确定一个统一的赔偿数额标准却是可行的。各地区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出当地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限额。比如说,经济发达地区可以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另一个赔偿标准,从而形成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在一定地区的相对的统一性。
4、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评算方法。
我国理论界和司法界提出了许多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限定法(规定起点数和上限额法)、参照法(参照当事人经济情况确定法)、限定最高额法(具体案件限度法)、综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10日出台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用的斟酌法(酌定分析诸因素法)等。
酌定分析诸因素法,是指法院根据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害的性质、种类、程度、社会影响面的大小等情况,对这些因素其进行分析,并综合考虑受害人为恢复正常的精神生活所需要的实际,然后再依据说需要的费用,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这种评算方法是法官在实际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表现,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本身就具有太大的弹性,如果法官素质不高,滥用该权利,就会使我们的法制建设受到损害,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作为其表现之一的酌定分析诸因素法同样的弹性太大,不利于权利的保护。同时,任何事物存在就必定有其合理的地方,酌定分析诸因素法的存在有着它显然的优势,它可以综合各方面的因素,从而对受害人做出相对公正公平的赔偿。在目前我国的司法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依笔者之见,认为应该在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立法中确定以酌定分析诸因素法为主,其它评算方法为辅,最大限度地补偿和抚慰受害人。
本文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及计算提出几点看法,希望有助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完善期望在司法实践中,立法能更加成熟,执法能更加明确具体,更好的保护精神损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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