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壁市农村船舶燃油补贴

2.2012淄博市今年燃油补贴是多少?

3.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

4.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2020油价补贴多少_油价补贴资金公示

包括。

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中的涨价补助资金为基数,2015年的逐年递减资金,以及推出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岛际和农村水路客(渡)运市场的车(船)油价补助资金。

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分为费改税补助资金及涨价保留部分(简称“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和涨价补助退坡部分(简称“退坡资金”)两个部分,简单地说就是分为燃油补助和退坡资金两个部分,其用途各有不同。燃油补助专项用于补贴在营农村客运车辆运营补助。退坡资金专项用于补贴新增(更新)农村车辆购置或补贴法定保险。

按照年度农村客运在册运营车辆及实际运营天数进行平均分配。根据农村客运实际,将农村客运车辆分为A、B两类:

A类车辆指线路起讫地一端在县城所在地的客车。

B类车辆指运行在乡镇与乡镇、乡镇与村或村与村之间且线路起讫地不在县城的客车。A、B两类客车分解到每车每日每座,按分配到各地补贴额4:6的比例安排运营补助。

以上内容参考:运行兴业油价补贴退坡资金管理办法_ 政务动态_ 铅山县财政局

赤壁市农村船舶燃油补贴

2009年6月20日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家、省、市相继出台了出租汽车行业燃油补贴的政策和措施,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落实燃油补贴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进行行业调研和成本测算的基础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

一、出租汽车补贴款发放日期。

目前,补贴资金已经到位,从6月27日开始,各区交通分局、各出租汽车企业等具体发放补贴款的单位就可以领取补贴资金;6月28日开始,正式对出租汽车单车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款。请单车经营者按照企业通知的日期和时间去领取车辆燃油补贴。

二、补贴范围

本次发放的出租汽车补贴款一共是两笔补贴,一是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是针对本月20日燃油价格调整的补贴;二是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是针对以往油价调整的补贴。

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下半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

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的范围是:经市交通局批准的,2008年在籍营运的所有城市客运出租汽车。

具体补贴款的发放按照“谁负担燃油成本,谁享受燃油补贴”的原则落实到具体经营者。

三、补贴标准

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每台车每月补贴606元。从现在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6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636元;下半年即将下线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

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每台车每月补贴261元。从年初开始营运到年底的车辆,按12个月计算,应发补贴3132元;营运不满1年的出租汽车,按实际营运月份计算发放补贴金额。

以上两项补贴同时发放。

四、燃油补贴的发放

1、工作分工。各区交通分局(运管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出租汽车企业落实相关工作,并具体发放本区个体营运车辆补贴款;各出租汽车企业负责具体发放本企业车辆的燃油补贴款。

2、领取补贴款的手续。单车经营者领取补贴款时须提供下列要件:一是车辆《道路运输证》。二是补贴对象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备查。

五、监督管理

一是要求各发放补贴款单位严格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确保补贴款及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严禁以各种借口截留、挪用补贴款,严禁用补贴款抵扣相关费用。

二是要建立补贴台帐并确保完整、翔实、准确。

三是组织纪检、审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2012淄博市今年燃油补贴是多少?

本次燃油补贴款50万元,按每吨燃油补贴1523.32元为基数补贴,凡在赤壁市注册的农村机动客渡船舶均属此次补贴对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公正透明,阳光操作,所有涉及此次的农村机动渡船舶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由赤壁市港航管理局进行上榜公示,报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补贴资金由赤壁市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直接划拨到船员个人银行账户中,其分配方案按千瓦与实际耗油量相结合原则,并根据船舶经营者 (所有人)遵守安全航行、防污染有关标准规范,按规定开启、使用GPS(北斗)设备等情况实施分配。

一、最新渔船燃油补贴政策如下:

1、不管是国内海洋捕捞机动渔船,还是内陆捕捞机动渔船,都要持有合法有效的渔业船舶证书,一个年度内从事捕捞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

2、当国家确定的成品油出厂价高于汽油4400元每吨、柴油3870元每吨时,启动补贴机制;低于上述价格时,停止油价补贴;

3、渔船年油价补助价格等于,主机总功率乘以补助用油系数,再乘以作业时间。

二、渔业船舶燃油补贴发放程序:

申请人需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正常船只

(1)所有人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渔船照片1张、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全套等复印件与原件。

(2)非所人领取:1)配偶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海办的委托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双方、渔船照片1张、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全套等复印件与原件。2)未过户非原主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渔船照片1张、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全套等复印件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买卖合同或委托书。

2、过户船只

所有人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过到异地需提供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等复印件与原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买卖合同。

3、拆解船只

(1)自拆自建所有人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

(2)买卖拆解领取:渔船油价补助申请表、、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等复印件;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买卖合同。

(3)异地船只拆解过户本地领取:除具备上述所有拆解船只领取材料外,现船主必须提供渔船捕捞证及检验证书全套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由发证机关加盖原公章及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章(证书签证日期在所享受补贴有效期内)。

4、养殖船只

在营运与拆解船只:

(1)生产船只: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养殖证书、等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拆解船只:、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养殖证书、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国内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注销证明、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等复印件,过户拆解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取措施,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并根据渔业的可捕捞量,安排内水和近海捕捞力量。

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发放标准

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1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对2011年淄博市公交、出租等客运行业车辆给予补贴,淄博市9000多辆客运车辆将获得总计2亿多元财政补贴资金。其中,淄博市每辆城市出租车将获补贴达11133元/辆。

据介绍,此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客运车辆9000余辆,其中客运出租车为6416辆、城市公交2932.1标台、农村客运70辆,补贴资金共计20439.6575万元。享受补贴的车辆范围为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出租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分别为11133元/辆、35428元/辆。另外,城市公交补贴按照标台发放,每标台补贴标准52470元。另外,城市公交分为中巴公交、大公交等,不同类型的公交车享受的补贴也有所不同。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取有效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补贴对象,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

记者了解到,受近几年来油价上涨影响,财政已连续几年对客运车辆进行补贴。2009年3月,淄博市进行了2009年上半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城市出租车的补贴标准为1138.42元/辆。2009年下半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城市客运出租车标准较2009年上半年有大幅提高,是其4倍,为4692.42元/辆。2011年,对2010年度出租车补贴标准为2777元/辆。

自治区发放的出租车燃油补贴谁该拿

法律分析:

2019年国家对农村客运班车的补贴政策: 1、燃油补贴按照“油料费用谁支出谁受益”原则施行,补贴资金来自省财政中央转移支付,市、区两级财 政划补等,各个地区燃油补贴发放的标准与时间都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 2、对于线路长、成本高、客车平均实载率达不到50%、经营亏损的客运班线,应给予补贴; 3、调整后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 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实行市场化运营。

法律依据

《关于全力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确保完成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兜底任务》 一、充分认识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快推进剩余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三、因地制宜优化农村客运运营模式。

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