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价格和税费改革_成品油价税费政策
1.为何油价下跌消费税要上调?谢谢
2.汽油费中包含哪些税,比例分别多少
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4.油价税费结构
5.成品油消费税从价还是从量
6.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燃油税怀胎十年,终于在人们猝不及防的时间呱呱落地。
12月5日18:40,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拟定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发布,按照这一方案,燃油税将取从量定额的方式征收,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国家发改委同时公布了《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方案,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
明年1月1日开征
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其协同相关部门拟定的《方案》,并按照院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方案》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12日。
“《方案》的拟定主要是为了建立规范的税费体制和完善的价格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国家发改委公告称。
《方案》指出,将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当前是深化中国成品油改革非常有利的时机,离公布方案没几天了,按照惯例,明年1月1日起征收养路费。”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前表示。
而据国家发改委公布,目前燃油税正式开征时间就是2009年1月1日。
“油价下调同期出台”
燃油税取代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正式征收时,体现在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格上,将使得现行成品油零售价每升上涨0.7-0.8元。
对此,中石化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于目前国际油价下跌幅度较大,但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因为一直滞后于国际市场,对成品油价格的调整有个滞后期,所以,国内成品油价格尚未及时下调。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仍相对应于国际油价100美元/桶的水平,在正式开征燃油税之前,肯定会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最大的可能是明年1月1日同步出台,也可能是提前下调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超过1元。”该负责人说。
12月4日,由于投资者对能源需求前景担忧,国际油价暴跌逾6%,纽约市场油价跌破每桶44美元,收于每桶43.67美元,创下近4年来新低。
中石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国际油价已经跌到40多美元/桶,但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不会达到一半,其实在计算国内成品油价格时,除了参照中国进口国际原油到岸后的价格,还要综合运输成本、炼油成本、流通成本等,最后测算出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不会受到国际油价不正常波动严重影响的国内成品油价格。
“当国际油价涨到140多美元/桶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仍对应着100美元/桶的水平,现在国际油价直落至40多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也不会完全受其左右。因为过高和过低的成品油价格对经济以及能源的有效使用都是不利的。”该负责人说。
但他表示,国内成品油价格的下调幅度肯定要高于因为征收燃油税而上调的每升0.7-0.8元,综合下来,消费者除了免交了养路费等6项费用外,最终的成品油价格还会远低于目前的价格。
“燃油税的改革是非常合理的,目前的态度是希望老百姓去消费车,但不是完全当做代步工具,而是实现出行多样化。”该负责人表示。
为何油价下跌消费税要上调?谢谢
一、背景
1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1),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院决定。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18日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3),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二、意义
在“费改税”实施之前,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大背景下,如何准确第计量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地指定税收政策,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是“费改税”的核心。
其开征目的:
让少用路者少掏钱多用路者多掏钱;
达到节油的客观效果;
引导车主少出车减少交通拥堵;
保护公路,延长其使用寿命。
引用资料
《公路法》.中国门户网站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央门户网站
汽油费中包含哪些税,比例分别多少
一、国内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接连上调?
短时间内,国内成品油消费税为什么接连上调?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召开之际,中国选择在国际油价跌破60美元大关之际再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其背后政策意图值得关注。
“提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实行更强硬节能减排政策的信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
一个月前,中美两国元首对外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到20%左右。绿色发展的承诺需要更严厉的节能减排举措来支撑兑现。
“半个月内两次上调消费税的原因,首先是考虑趁着国际油价连续下跌的窗口期;其次,可能是因为第一次没有上调到位,没有达到两部委之前设定的调整目标,所以才会短期内再次调整。”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说。
根据汪德华的说法,消费税目前实施的是消费税暂行条例,尚未上升到税法,所以只要报院批准,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就可以进行调整。
二、油价再跌,还会提税吗?
如果油价再下跌,成品油会第三次提税吗?成品油消费税与油价会由此挂钩,成为一种常态化调整吗?将来油价涨起来,消费税会下调吗?
刘尚希认为,目前没有形成成品油消费税和油价挂钩机制的迹象,两次提税主要还是出于减少燃油消费的考虑。“消费税率会不会再次调整不好说,取决于环境的改善。”
也有观点认为,通常国内油价如上涨到130美元,则成为国家取应对措施的价格“天花板”。鉴于目前国内油价已大幅下跌,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是否意味着目前油价也已跌到“地板价”值得关注。
三、成品油税负将增加多少?
有分析师表示,消费税税率再度提高,中国油价税负比例继续上升,汽油税负比例达到40%。以山东93号汽油为例,在上次消费税税率提高后,汽油零售价格中税负占比达到35%左右,此次再度提高,汽油税负占比已达到40%左右。
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我国成品油中的流转税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消费税的上调将带动其他税费的增加。
经过此次调整,据粗略测算,以目前北京92号汽油6.63元/升价格计算,车主购买1升汽油缴纳的税费约为2.56元。其中包括增值税0.93元、消费税1.4元、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共计0.23元,总税负比重为38.6%,此前汽油流转税税负为34%。
在两次调整之前,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元/升和0.8元/升,经过两次调整后,汽、柴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为1.4元/升和1.1元/升,上调幅度分别为40%和37.5%。
根据中国石化(5.76, 0.00, 0.00%)经济技术研究院去年3月份测算,汽油税收占最终零售价格的比例,中国大陆为30.46%,美国为11.22%,德国为56.92%,日本为39.30%,为26.31%。汪德华表示,从目前国际成品油税负水平来看,我国的税负比重不如欧洲国家,但比美国等国家要高。短期内成品油消费税应该不会再上调了。
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国家应当从整体战略上做考虑,明确和控制好油价和税收的比重关系,设立长效机制,并且在进行调整的时候要有标准,要向公众解释清楚。
四、为何汽油消费税升幅更大?
分析师表示,本次价格调整,恰逢消费税再度提高,而政策调控的幅度不同,彰显了国家改革的调控方向。在累加上一轮消费税的幅度后,汽油单位税额上涨0.4元/升,涨幅高达40%。柴油单位税额上涨0.3元/升,涨幅小于汽油。
分析师认为,汽油消费税涨幅大于柴油,主要是受私家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影响,为了引导消费者节约能源,缓解交通压力,而使用财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当前国内经济复苏缓慢,作为工业命脉的柴油消费税上涨幅度小于汽油,不排除国家为经济复苏做出的适当让步。本次消费税改革是在上次调整的五年后,虽不排除继续调整的可能,但短时间内再次上调的可能性不大。
五、税费和油价有什么关系
当我们在国内加油时,油价中除了包含成品油本身的价格外,还包括诸多税费,而具体交了多少税费,许多人是不知道的。为什么不能清晰地向消费者列明价、税?甚至有人提出,我国消费税应该用价外税的形式。
刘尚希表示,我国现行的流转税中,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包括消费税在内的流转税都是价内税。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优劣之分,世界上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制度的国家,一般都是将增值税设定为价外税、消费税设定为价内税的形式。
列明价、税,使消费者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购买的商品中负担了多少税,实质上是“价税分列”的概念。价税是否分列与取价内税和价外税没有必然联系。价内税也可以实现价税分列,价外税也可以价税合一。目前,其他国家价税分列的通常是增值税、消费税,还未发现有国家将消费税单独列示。
六、成品油提税与公路收费是否有重复征收之嫌
此前我国首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有人提出质疑:当前多条高速公路仍然收费,是否与成品油消费税形成重复征税?
就此,刘尚希表示,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涉及交通和车辆收费项目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六项收费。同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他解释说,成品油税费改革,以税替代的是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等其他道路交通收费不属于取消范围。因此与成品油消费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是什么意思
每升汽油含税费为2.71,占比38.6%。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与包括欧洲、日韩在内的大部分国家相比仍是低的;目前各项税收占成品油价格的比重不到50%,在世界上属于中等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2015年1月13日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升至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提升至1.2元/升。
这已经是2014年11月底以来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前成品油税负比例已增至45%左右。
扩展资料税,约0.07元/升
税的核算,按原油实现销售价格的5%从价计征。按最低70美元/桶计算,汇率按当前中间价6.79,每桶原油需要缴纳税23.77元;而每吨约合7.40桶,合每吨原油交纳税176元,但由于每吨原油大约可加工汽、柴、煤油0.65吨(产量系数,不含其它化工品),汽、柴、煤油约分配84%税,则每吨汽油的税的计算结果为176×0.65×84%=96.1元,而每吨汽油折合1351升,则每升汽油含税0.07元。
消费税,汽油1.52元/升、柴油1.2元/升
2015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
暴利税,忽略不计
“暴利税”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一般说来,按照现行规定,起征门槛已于2015年1月1日提高至65美元/桶,征收空间非常有限。
增值税,税率16%(约1.01元/升)
自2018年5月1日期,汽、柴油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6%,应缴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值税额=油价÷1.16×0.16。以92#汽油7.31元为例,增值税是1.01元/升。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税率7%、3%(约0.18元/升、0.08元/升)
城建税与教育税附加,分别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7%和3%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以92#汽油7.31元为例,城建税是0.18元/升,教育附加是0.08元/升。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约0.05元/升)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2%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2%。以92#汽油7.31元为例,地方教育费附加是0.05元/升。
百度百科-成品油消费税
油价税费结构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院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2018年8月18日)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成品油消费税从价还是从量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距离上次油价调整已经过了四天了,新一轮的油价调整将会在本月28号24时进行。
4月19日,国际油价显著下跌5.22%,终于结束“四日连涨”, 国内油价能否因此出现逆转? 目前已进行了2个工作日的统计, 原油变化率已经来到8.29%,预计上调油价355元/吨, 换成升计算就是预计大涨油价0.27元/升-0.32元/升范围。加油站商会,加油站问题找商会 距下次调价窗口开启还有个8工作日 油价虽然调整了,但是价格依然在高位,周边人也一直抱怨油价高高在上。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我国成品油价格的组成部分: 其中,成本及炼油利润占37.29%,各种税收占到了成品油价的48.15%,其他运营销售成本利润占到14.56%。 油价第一大构成:税 汽油直接税包括两种,消费税与增值税。其中消费税每升1.52元,增值税5/1.13*0.13=0.58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52+0.58)*0.12=0.25元。以上主要税金(销售印花税等比例较小未计入)合计2.35元,占售价比例47%。 油价第二大构成:原油成本 当然这些只能估算,毕竟进口油价很复杂,不是期货价格可以代表的。比如:按国际油价计算,按照30美元一桶,大约2.1元。而按照财报倒退,购相关应该占到成本70%,那就是大约1.54,占售价30%。具体数据见附件。 油价第三大构成:炼油厂加工成本 当前这个只是一个估算,从年报未能体现出。不过扣除10%运输费用及零售利润后,再扣除原油购成本后,应该在13%左右。 运输及零售利润:10% 这个是参照加油站实际数据大致得出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按照院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所谓从量定额方式征收就是按照应税对象的计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到即将实施的成品油消费税就是按照应税成品油的数量单位计算应纳税额。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率,定额税率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对单位数量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征税制度。适用定额税率的征税对象一般都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物体或动物。计量单位多数按照自然单位标准,可以是体积单位、重量单位、面积单位等等,也可以用其他数量单位。例如,对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人,对车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辆,对飞机征税的计量单位为每架等等。
与定额税率相对应的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无论数量多少,均按统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统一以货币数量为计量单位,适用于市场经济以价值为交换标准的征税制度,也可以称为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例如,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就是用25%的比例税率。如果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就是25万元(25%×100万元=25万元),其中的25%就是从价定率方式征收的比例税率,100万元就是计税数量,25万元就是应纳税额。比例税率的优点是统一标准,便于计算。缺点是受货币价值变化的影响比较大。
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也就是取定额税率征收,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
第一,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有利于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消耗多的人多纳税,消耗少的人少纳税。有利于培养纳税人节约能源,珍惜的意识,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利用效率。特别对使用汽车的纳税人,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还能发挥减少汽车行驶,缓解汽车道路压力,降低污染排放的作用,有利于节能减排。
第二,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方式征收符合成品油自身特点。消费税征收方式具有灵活性,既可以从价征收,也可以从量征收,可以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不同的征收方式。既可以取对消费品制定单位税额,依据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实行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也可以取指定比例税率,依消费品价格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方式。
一般来讲,对于供求状况不稳定、同质产品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价定率方式征收;对于供求基本平衡、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按从量定额方式征收,成品油就具有同质产品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特点。
第三,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易于征收管理。消费税的特点之一是在生产(进口)环节一次性征收,这一环节如果漏征税款,难以在以后环节弥补。因此,管理重点是税基的管理。税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消费品数量,另一方面是消费品销售收入。相对来讲,对数量的监控比较直观、简单、容易实现,而对销售收入的监控则比较间接、复杂、较难监管。个别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易于取压低出厂价格等方式缩小税基,从而减轻成品油消费税负担。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监控对象是成品油数量,易于征收管理。
第四,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对成品油消费税(或燃油税、矿物油税等类似税种)取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如欧盟国家矿物油税、美国燃油税、日本汽油税、韩国交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均用从量定额征收方式。
第五,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税收收入稳定,不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由于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计税依据是成品油的销售数量。因此,成品油消费税税源稳定,不受成品油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成品油消费税取从量定额征收方式也自然拥有了定额税率的一般性缺点。当国际能源价格上升时,成品油价格上涨,成品油消费税并不会“水涨船高”,伴随成品油价格上涨而提高税收收入。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
规范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关于燃油税费改革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各地要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严格禁止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虚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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