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2.领了失业金后还可领失业补助金吗

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_失业价格临时补贴发几号到账

失业后可以领取的补助有:

1、失业保险金,失业之前缴满1年的社保,不是本人意愿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要进行失业登记;

2、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但是依旧没有就业,或者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人都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3、临时生活补助,对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4、职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培训补贴;

5、失业人员死亡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之后可以领取什么补助,主要是看失业的人是否缴纳了社保,再者是失业人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则。若是失业之后即将退休,这种情况可以等着办理退休手续,社保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还可以把公积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里面的钱拿出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为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加大关心关爱、帮助帮扶力度,市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十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八条政策措施。

这八条措施,在原有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大家非常关心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就业、房贷等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个人,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纳入临时救助。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临时救助应由本人向户籍地或居住地、务工地所在乡镇、街道提出,本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所在社区协助代为申请。各区县官方网站都公布了救助申请条件和热线电话,困难群众也可通过村服务电话等渠道,反映相关困难情况。相关救助情况,在各区县官方网站、对象所在村进行公开。

帮扶确诊困难患者。对确诊为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易致贫返贫人员中,系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承担者,按低保标准2倍逐月发放帮扶资金,直至出院。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中8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确诊老年人,按失能的500元/人、半失能的400元/人发放一次性就医、用药、护理补助。对上述人员的帮扶支持,各地民政部门将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后直接发放。

五类在保对象暂停动态调整。疫情期间,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对象等五类在保对象继续享受现有救助保障,暂不作退出调整。

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畅通线上线下失业保险申领渠道,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健全失业人员信息摸排机制,及时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指导、政策推介等服务,促进尽快重新就业。

促进就业。面向登记失业的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公益性岗位使用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1次。

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按程序启动临时价格补贴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增发1次价格临时补贴。

防止因疫返贫致贫。按照脱贫人口定额补助50元/人,监测对象购买普惠款全额资助69元/人、购买升级款定额补助150元/人的标准,资助贫困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2023年“重庆渝快保”。

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时偿还个人住房的购房人,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其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

领了失业金后还可领失业补助金吗

失业补助金是什么意思:

失业补助金是对一部分原本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的一种补助待遇。

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即参保缴费不足一年或者参保缴费满一年,但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它是国家针对那些比较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这个费用是由当地的财政拨款来进行支付的。

一、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失业保险金和补助金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定位不同。

1、失业保险金:它是一种临时性补偿,是由社保局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只有缴纳了失业保险的人,在失业之后才能领取。不同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失业之后能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也是不同的。

2、失业补助金:它是国家针对那些比较困难的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这个费用是由当地的财政拨款来进行支付的。

二、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

失业保险金具体能领几个月得根据大家的缴费时间来看,根据大家缴费的时间,领取的时间大概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年但不足5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但不足10年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以上的,最长领取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发生了变化,使其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必须中断领取。

三、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

1、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以及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的年限必须满足要求,最低要达到一年以上,否则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非本人意愿失业

失业是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如果自己主动辞职则不满足条件。如果是被公司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满足条件。

3、有求职意愿

失业之后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还要有求职意愿,愿意接受工作介绍与培训,否则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失业之后,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都是不行的。

失业补助金:

1.已经完成了相应时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且仍然没有成功就业的人群。

2.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非个人原因失业的人员。

近些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相当来说是放宽了一些的,具体的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3、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补助金能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人。最高不超过失业金80%,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法规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公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按照现在各省失业金标准基本都在1000元,也就是说失业补助金最高发放标准在1000*0.8=800元上下浮动;也就是说6个月每个月800元最高总共能领接近4800元上下;

5、每个地区由于经济水平差异,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会有一定的差异,具体要去看所在地区的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领完失业金,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的申领条件均不一样,失业人员在同一个失业期内,只能申领其中一项。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

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的待遇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