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

2.高明区外地城市户口怎样提取公积金?

3.佛山的公积金在哪办理

4.佛山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5.公积金贷款和混合贷款利率差多少?如何计算?

高明代缴公积金价钱_代缴 公积金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管理和运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会计科。派出办事机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派出机构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扩展资料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地点: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禅城区可乘坐110、116、117号公交车在人才市场站下车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财联大厦四楼)乘坐的公交车在南海体育馆站下车再步行至财联大厦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顺德区可乘坐907,309,363,904,320,908,906路公交在顺德区公路局站下车步行100米左右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249号)高明区可乘坐502路公交,在中山广场站下车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交通指引:三水区可乘坐611/619/635/659/662路公交,汇丰豪园站下车,往澳盈商务大厦方向前行约400米。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图

高明区外地城市户口怎样提取公积金?

(一)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二)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四)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为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在本市范围的业务经办点,其事权按《关于住房公积金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授权。

佛山的公积金在哪办理

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答案来源于蚂蚁hr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7、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佛山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都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在佛山市内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办事处具体地址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4层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地址:中山路249/251/25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和混合贷款利率差多少?如何计算?

办理条件

适用于在佛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原因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①身份证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③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④退休证

⑤银行帐户

注: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的资金通过银行自动划拔的形式进行,因此职工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准确、安全,已开放端口的银行账户有:

办理流程

一、前往线下任一佛山公积金服务大厅业务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带齐材料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二、通过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理。

办理方式:

1、百度搜索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2、点击我的提取-选择我要提取,进入提取界面。

3、选择退休提取点击下一步。如果不符合提取要求,会给予相应的提示信息,如符合提取要求则会进入提取信息录入页面。

4、录入银行卡以及手机号点击提交。

5、办理成功,等待中心审核。

办理时限与额度

办理时限:本市房产即报即批,外市房产首次提取的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额度:全额提取

划账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年提取划账一次。

办理地点

1、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12329、12345

2、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桂城南海大道财联大厦四楼

咨询电话:12329、12345

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中山路249号

咨询电话:12329、12345

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公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

咨询电话:12329、12345

5、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

咨询电话:12329、12345

如果是首次购买贷款,商贷执行利率会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降30%,之后的年利率为4.158%。如果采用月等额本息法还款,以一万元为例,10年的基数为102.03元;15年的基数为74.79元;20年的基数为61.47元;25年的基数为53.69元;30年的基数为48.69元。采用月等额本金法还款,首月还款额的计算方法为:本金/贷款月数+本金*贷款月利率/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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